外籍人员厦门就业办事指南 一、外国人办理就业证所需资料 1.营业执照或登记证、注册证,代码证,国税证,地税证复印件2份(副本公司盖章); 2.受聘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较新签证页的复印件各2份(公司盖章); 3.《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)2份;经厦门市**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 4.《外国人就业登记表》1份,填写签名、贴相片,并另附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; 5.《劳动合同》 6、提供厦门市外贸局工作邀请函1份 7、提供总公司派遣证明或任务书等相应证明文件,并注明聘雇期限)正本2份; 8、个人简历,文凭学历证明2份(个人签名) 9、受聘人体格检查报告 10、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》(由*门出具)复印件。 11、原工作单位的停职书2份。 12、工作证 13、受理日起大概15天完成 二、外国人在厦申办《就业许可证》《就业证》须知 根据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》(劳部发[1996]29号),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办理《就业许可证》、《就业证》。 (一).申办《就业许可证》应提供以下材料: 1.聘用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;**批准证书及有效复印件;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效复印件(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需200万元人民币以上,商业贸易性企业注册资金需300万元人民币以上,中介和咨询类等企业注册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,法人和投资者除外。); 2.拟聘用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原因报告(非法人企业需由主管的法人企业授权同意); 3.填写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(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); 4.拟被聘用外国人护照及有效复印件; 5.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书(与就业岗位相适应的大学毕业证书或高级岗位技能证书)及有效复印件(若是外文的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); 6.外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代表证及有效复印件; 7.拟被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(应有三年以上与其所聘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); 8.拟被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(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后出具的无传染疾病的健康检查证明书); 9.拟被聘用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(护照所在地*机关出具,若是外文的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中文); 10.聘用单位与拟被聘用人签订的合同意向书; 11.第4、7、10条若是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;